安徽农业大学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安徽农业大学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

安徽农业大学(院校标识码:4134010364)。
二、办学层次和类型
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安徽省“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安徽省人民政府与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合作共建高校。
三、办学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130号
邮编:230036

3.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学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大学外语课程仅开设《大学英语》。

五、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证书颁发
学生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安徽农业大学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安徽农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安徽农业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七、中外合作办学
学校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麦考瑞大学合作实施“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项目录取的学生培养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安徽农业大学2025年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招生简章》执行。
八、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现行文件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九、相关政策
1.转专业政策:学校实施宽松的转专业政策,学生入学后第一学期末可申请转专业(专升本、艺术类、中外合作及定向培养专业除外),具体事宜按学校当年转专业文件执行。
2.奖助政策:学校建立有完善的学生奖助体系,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各类社会资助、生源地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政策,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3.主辅修政策:学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学生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的可提前一年毕业。学校实行主辅修制,鼓励学生辅修本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学生修满规定课程学分后,学校颁发相应专业的辅修学位证书。
十、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十一、本章程由安徽农业大学教务处(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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