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大学2025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

1. 高校名称(全称):沈阳化工大学

2.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3.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 办学层次:本科

5. 办学形式:全日制

6.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5.29万平方米(约合1428.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0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8平方米;生师比18.8:1;专任教师936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4.7%;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2.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9759.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9130.1元;图书143.9万册,生均图书69.3册。

住宿条件:2025级新生宿舍标准(4、5、6)间。宿舍分配方案:2025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专升本招生计划

专业组

名称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学制专升本计划收费标准

(元/年/生)

备注
总计普通

专升本

退役
士兵
建档
立卡
制造组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年7064515200语种不限
自动化组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年3026315200语种不限
自动化组 080801自动化2年3026315200语种不限
计算机组 080903 网络工程2年5549425200语种不限
化工组081301化学工程与工艺2年302645200语种不限
化工组082502 环境工程2年302645200语种不限
化工组082901安全工程2年302645200语种不限

注:收费标准以省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三、录取原则

2025年专升本考试录取原则以辽宁省教育厅文件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化工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其中标注“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本科实际时间填写;达到沈阳化工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沈阳化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具体证书样式以当年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五、其他说明

1.本简章若有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2.沈阳化工大学不组织也未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及培训等相关工作。本简章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招生办电话:024-89388462 、89388461

本科招生网:https://zhaosheng.syuct.edu.cn

招生咨询邮箱:zhaosheng@syuc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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