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25年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学校在120余年的发展中,形成了“求实创新、立德树人”的校训和“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为国家培养了60多万优秀人才。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高,以在教育系统、党政机关、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就业为主,曾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前身可追溯到华中高等师范学校1952年设立的图画制图系。1953年更名为华中师范学院图画系。1985年,华中师范学院更名为华中师范大学并恢复美术系。2004年正式建院。学院设有美术学系、艺术设计系、造型艺术系,有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四个本科专业,有艺术学、美术与书法、设计、设计学四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先后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美术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建为引领、以育人为核心,突出美术教育办学特色,积极拓展设计艺术、造型艺术学科的发展空间,坚持人工智能技术与设计学科深度融合,不断探索国际化办学培育途径,力争建设成为国内高水平的美术教育、美术创作、艺术与科技交叉融合发展的研究型学院。学院现有专兼职教职工1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60余人,长江学者、湖北名师、桂苑名师等各类学者名师近10人次,博士生导师6人,硕士生导师40多人。学院拥有“湖北名师工作室”“信息化教育空间整体设计”2个省级教学团队和“版画工作室”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设有文化与教育建筑研究中心、当代艺术研究所、美育研究中心、长江创意设计研究院等4个校级研究基地,主办《美育研究》辑刊。“艺术与科技交叉学科平台”整合了设计学、心理学、人工智能技术等多学科师资力量,围绕智能化艺术、可视化交互、数据叙事、适老化设计等前沿领域,在人机协同的创新语境中构建出交叉学科人才培养的新体系。近年来,学院教师先后承担和完成多项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以及省级社科项目,其中国家级项目20余项,省部级项目40余项,在《文艺研究》等CSSCI期刊上正式发表100余篇,出版专著、画册、教材等七十余部,获得省市级各类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10余项。

美术学院目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700余人,硕士研究生近300人;另有教育硕士、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200余人。作为华中地区美术教育与研究的重要基地,近年来,美术学院紧跟国家战略部署,紧随时代变革节奏,紧扣学科发展脉络,积极拓展创新视野,实施美术类、设计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在人工智能+、文化创意、国际化等方面聚焦发力、亮点纷呈,人才培养和创作研究成绩斐然。师生作品在全国美展、全国版画展、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北京国际双年展、金陵百家画展、未来设计师、中国好创意、大广赛等国内外各类专业展赛中获奖及入选千余件。学生作品还多次在威尼斯国际表演艺术周、伦敦设计节科技艺术展等国外重要展览展出,获奥地利林茨国际电子艺术奖荣誉奖、英国流明数字媒体艺术奖等。各专业就业率近年来均保持在90%以上,毕业生除了进入到全国各地各级学校任教以外,还有多人进入到腾讯、网易、百度、字节跳动、中国建筑设计院、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武汉规划院、中建集团、融创国际、竞技世界、比亚迪汽车、东风汽车、长江传媒等知名企业,广受用人单位好评。

一、招生专业、省份及计划

1.招生专业:美术学(公费师范)、绘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2.招生省份及计划:192人

省份

美术学(公费师范)

绘画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河北

147

山西

411

辽宁

100

浙江

021

安徽

034

福建

156

江西

125

山东

322

河南

6410

湖北

181323

湖南

068

广东

1210

广西

225

重庆

132

四川

604

贵州

602

云南

020

二、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实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不限考生的首选科目,对于按照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

2.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文化考试和生源省份组织的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且文化成绩和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

3.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

三、录取原则

1.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平行志愿组录取,则按照生源省份美术与设计类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批次相应科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河南省、云南省艺术类招生相关工作要求,其中河南省提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云南省提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文化总成绩×50%+专业成绩×750÷300×50%)。

2.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非平行志愿组录取,则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成绩要求。

4.我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录取时如遇同分情况,依次比较考生的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四、入学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新生入校后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经查实若考试认定为有舞弊行为或专业复查认定为专业水平不符合入学资格者,将进行严格审查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监督机制

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7867080、67868009(纪委办) ,邮箱:zb@ccnu.edu.cn。

六、其他说明

1.考生报考我校即默认为已认真阅读并认可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2.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和“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官方微信(微信号huashizhaoshengban)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3.本招生简章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未委托其他机构或任何个人开展招生工作。

七、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东区本科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67863404、67863334、67863374、67862239

网 址:http://zs.ccnu.edu.cn/

电子邮箱:zb@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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